太原理工大学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校教〔2017〕18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
1.采取“先行建设、择优培养,重点扶持”的措施,充分发挥在线开放课程的示范作用,逐步建立起以在线开放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的长效发展机制。
2.改变传统以教为主的观念,创新网络教学模式,进行翻转课程的教学实践,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影响力大的网络教学名师。
3.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学会主动学习,着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探究创新能力等。
二、申报条件
1.在学校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及各专业的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等。
2.课程团队成员需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不超过5人。
3.课程内容要精炼简洁、思路清晰,应包括按照知识点提供的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等。
4.课程视频应短小精悍,设计足够的、高质量的讨论主题,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原则上,每门课程总时数控制在600分钟以内,每个视频的时长以10分钟左右为宜,最长不要超过20分钟。
三、立项程序
1.申报时间为每年四月份。
2.课程建设项目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
3.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院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报教务处备案。
4.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所推荐的院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5.从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评选。
6.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从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中评选。
四、课程管理
1.学校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2.立项课程需在获批后的一学年内完成全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任务,并在第二学年申请向学生开放选课,经学校验收后正式成为开设运行的课程。
3.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立项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课程团队应及时发布课程相关信息,适时更新教学资源,负责线上答疑、组织讨论、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活动。
4.在线开放课程被视为教师职务作品,授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讲授内容适合网上公开传播和使用。在线开放课程的所有权归属建设课程的教师,课程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归属学校,课程的利润归团队所有。
5.学校对立项课程实行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课程,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不合格,取消其在线开放课程资格。
五、学生考核
1.学生每学期修读在线开放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2.学生必须按照课程要求,在线学习课程教学内容,并完成线上课程讨论、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
3.授课教师通过课程平台监控学生在线学习状况,并按照课程考核要求给出学生最终成绩,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7年7月20日